东莞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汇总2019-02-02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1
东莞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
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汇总:
1、独立董事对投资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的
独立意见(P 2)
2、独立董事对《关于向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P 3)
3、独立董事对《关于向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P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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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
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
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投资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充分把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发展机遇,有利于深化公司“产融
双驱”的发展战略,开辟新的业务领域与利润来源。
2、本次投资的 PPP 项目,已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复,完成财政部
PPP“入库”登记手续,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法规规范的要求。
3、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投资涉及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公司制定的投资决策权限,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
2019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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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
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由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康亿创公司)增资,符合康亿创公司的经营实际需
求,增资完成后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康亿创公司股权比
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
2019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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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
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由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康亿创公司)增资,有利于提高康亿创公司的资
本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2、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无董事需回避表决,且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
2019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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