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12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
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拟东莞市
小巴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小巴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
标的物为纯电动公交车,租赁本金不超过 3,6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7
年。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东莞小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东莞交投)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东莞小巴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融通租
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
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于 3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 7 人,实到 6 人,董事张庆文因事
请假;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庆文对本次关联
1/ 5
交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上述关联交
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8630472T
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4 月 28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 20 号 5 栋 203 室
注册资本:8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莫茵茵
经营范围:公共客运;出租客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与运
营等。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股东情况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巴士)持有东莞小巴公司 67%
股权,东莞闽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小巴公司 33%股权,东莞
小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三)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东莞小巴公司成立于 2009 年,主营东莞市内公交客运,运营线
路集中在城区片区。目前,东莞小巴公司在运营路线共 20 条,运营
2/ 5
345 台纯电动公交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小巴公司总资产 28,587.92 万元,
净资产-957.84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59.52 万元,净利润
-983.4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小巴公司总资产 25,830.23
万元,净资产-2,505.16 万元;2020 年受新冠疫情客流减少影响,营
业收入下滑,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99.84 万元,净利润-1,547.32
万元。
三、租赁物及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物
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物
为纯电动公交车。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租赁本金不超过 3,600 万元
2、租赁期限:7 年
3、年租息率:不低于五年期以上 LPR+25BP(浮动)
4、还租方式:等额本息方式偿还租金
5、担保:由东莞小巴公司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回购规定: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东莞小巴公司有权
在租赁期满之日以 100 元整/台的名义价格留购物件。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
3/ 5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
的均为纯电动公交车,东莞小巴公司享受“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政策
(政府补贴),经营具有稳定与可持续性,还款现金流有保障。东莞
小巴公司的股东为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股东经营情况良好,担保能力
强。
围绕新能源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融通租赁公司现有重要业
务方向之一,随着东莞市公交线网结构的不断完善,公交运营主体的
资产质量及企业效益也将不断提升,有利于推动融通租赁公司业务拓
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顺应公交汽车纯电动化的市场需
求,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补贴,项目还款有保障,并由
股东提供担保,业务风险可控;本项目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没有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方经营的业务具有稳定与可持
续性,并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业务信用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的定
价参照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
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因
4/ 5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融资租赁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