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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莞控股: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12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
                      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拟东莞市

小巴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小巴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

标的物为纯电动公交车,租赁本金不超过 3,6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7

年。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东莞小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东莞交投)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东莞小巴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融通租

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

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于 3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 7 人,实到 6 人,董事张庆文因事

请假;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庆文对本次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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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上述关联交

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8630472T

    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4 月 28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 20 号 5 栋 203 室

    注册资本:8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莫茵茵

    经营范围:公共客运;出租客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与运

营等。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股东情况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巴士)持有东莞小巴公司 67%

股权,东莞闽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小巴公司 33%股权,东莞

小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三)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东莞小巴公司成立于 2009 年,主营东莞市内公交客运,运营线

路集中在城区片区。目前,东莞小巴公司在运营路线共 20 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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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5 台纯电动公交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小巴公司总资产 28,587.92 万元,
净资产-957.84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59.52 万元,净利润

-983.4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小巴公司总资产 25,830.23

万元,净资产-2,505.16 万元;2020 年受新冠疫情客流减少影响,营

业收入下滑,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99.84 万元,净利润-1,547.32

万元。

    三、租赁物及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物

     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物

为纯电动公交车。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租赁本金不超过 3,600 万元

    2、租赁期限:7 年

    3、年租息率:不低于五年期以上 LPR+25BP(浮动)

    4、还租方式:等额本息方式偿还租金

    5、担保:由东莞小巴公司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回购规定: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东莞小巴公司有权

在租赁期满之日以 100 元整/台的名义价格留购物件。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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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小巴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
的均为纯电动公交车,东莞小巴公司享受“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政策

(政府补贴),经营具有稳定与可持续性,还款现金流有保障。东莞

小巴公司的股东为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股东经营情况良好,担保能力

强。

       围绕新能源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融通租赁公司现有重要业

务方向之一,随着东莞市公交线网结构的不断完善,公交运营主体的

资产质量及企业效益也将不断提升,有利于推动融通租赁公司业务拓

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顺应公交汽车纯电动化的市场需

求,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补贴,项目还款有保障,并由

股东提供担保,业务风险可控;本项目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没有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方经营的业务具有稳定与可持

续性,并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业务信用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的定

价参照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

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因

                                  4/ 5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融资租赁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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