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莞控股:东莞控股关于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开展运营人员招聘及培养的公告2021-03-20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开展运营
                     人员招聘及培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东
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轨道一号线公司)负责轨

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至目前,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预计将于 2024 年底开始试运营。
     随着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的增加,运营管理及技术人员需

求旺盛,且相关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的理论与实训培养。同时,为贯彻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为运营、运营为经营”的理念,运营管理人
员应提前介入工程建设。为保障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顺利进入

运营期,轨道一号线公司于 2021 年筹备启动了项目的运营管理相关
工作,并拟委托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下称,市轨道公司)负责
2021 年的运营人员招聘及培养。

     市轨道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委托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经于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市轨道公司开展 2021 年度的运营人才招聘

                                     1/7
及培养工作,并向市轨道公司支付委托培养费用。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市轨道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东莞交投)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市轨道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轨道一号

线公司此次委托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开展运营人才

招聘及培养的议案》,经于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 6 人,实到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没有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
刘恒、徐维军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轨道一号线公司需要向市轨道公司支付培养费用
231.4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3%,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即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00485M
    营业期限:2009-07-21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东莞大道 116 号
    注册资本:296,170 万元人民币


                              2/7
    法定代表人:罗沛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维护、经营、开发和综合
利用等。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莞交投持有市轨道公司 79.66%股权,实

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市轨道公司负责东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首期工程(总长 37.8 公

里)的建设,并于 2016 年实现开通试运营,目前公司人员约 1924 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市轨道公司总资产 278 亿元,净资产
152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 亿元,净利润-402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市轨道公司总资产 286 亿元,净资产 158 亿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6 亿元,净利润-16.63 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轨道一号线公司拟与市轨道公司签署《东莞市轨
道交通 1 号线工程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委托项目框架协议》,约定委
托内容、费用及各自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轨道一号线公司
    乙方:市轨道公司
    2、委托期限
    首次委托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协议仅
适用首次委托期,预计总委托期需 4 年,后续委托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另行签订协议。


                               3/7
    3、委托事项
    (1)人才招聘

    乙方负责招聘(包括订单班招聘、社会招聘及应届大学生招聘)
和培养的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的运营人才以乙方名义签订就业
协议及劳动合同。

    2021 年计划到位 20 人,每年到位人数结合工期进度、人才竞争
及人员流失情况进行调整。
    (2)人才培养

    乙方根据甲方培养需求及轨道交通 2 号线运营人才培养流程,对
前期招聘的人员开展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
及故障、应急处理基本知识及技能,取得相关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具
备上岗条件,满足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的运营需求。
    4、委托费用
    委托费用为人员费用标准与人员数量之乘积。人员费用标准包括
人力成本、生产办公及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用、工器具购置费用、劳
保用品购置费用、税费等,即 22.312 万元/人/年,2021 年总委托费用
为人民币 231.49 万元(含税)。
    5、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委托费用的 50%,
2021 年 7 月差额支付年度剩余费用。
    6、甲方权利的主要内容
    (1)甲方有权审核并监督委托费用的使用情况。
    (2)甲方有权派员进入招聘及培训现场,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
作的情况下了解情况。


                                 4/7
    (3)甲方享有协议执行情况的知情权并对乙方行使监督权。
    (4)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招聘、培训合同和协议须向甲方

备案。
    (5)乙方每半年将委托培养的人员到岗及人事变动等相关情况
向甲方备案。

    (6)甲方有权对乙方关于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7、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1、启动运营人员招聘及培养的必要性
    (1)2020 年,国内新增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39 条,新增运营里
程 1240 公里,同比增长 20.1%。随着运营里程的增加,运营管理及
技术人员需求旺盛。目前,运营人员的招聘及培养方式主要通过订单
班招聘、社会招聘及应届生招聘等方式综合解决,相关人员需要较长
时间的理论培养以及校外(模拟)实训方能合格上岗。当前启动轨道
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的运营人员招聘及培养工作,有利于储备运营
人员,避免出现空档期,保障项目顺利进入运营期。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庞大的系统工程,专业多、接口多,
运营人员提前介入工程建设,有利于掌握发现项目的设计执行情况及
设备设施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运营需求并有效落实到项目设计、施
工过程中。贯彻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为运营、运营为经营”的理
念,有利于保障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的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
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设备设施的高质量开通运营。


                             5/7
    2、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
    目前东莞市仅开通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市轨道公司负责运

营管理,其具备轨道交通项目的运营经验。经过多年发展,市轨道公
司在运营人员招聘及培养上建立了专业的运作体系,开设了多个专业
种类的培训评价中心,能够提供丰富的实践与实操环境。此次委托有

利于轨道一号线公司借助第三方资源提前储备运营人员,保障轨道交
通 1 号线 PPP 项目顺利进入运营期。
    本次关联交易纳入《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

项目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开支范围,对轨
道一号线公司的建设及运营事项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市轨道公司开展 2021 年度运营人员招聘及
培养,符合轨道一号线公司的实际需求。市轨道公司具有接受委托的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及人员培养体系。此次关联交易遵循
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市轨道公司开展 2021 年度运营人员招聘及
培养,有利于提前谋划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有利于项目平稳过渡至运营期。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运营人员的委托培养,轨道一号线公司仍负责项目的建设、


                              6/7
运营,能够保持业务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基于人员成本费
用等因素,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