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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莞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下称,新租赁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

                                     1/3
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

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

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

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除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只

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根据新租

赁准则,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增加 17,520,609.18 元,资产、负债总额也相应增加

17,520,609.1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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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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