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0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控股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人民币(包括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
三、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1/4
1、同意公司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主体:本公司
(2)注册发行品种:永续中期票据
(3)注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
票据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
机分期注册、发行,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的金
额为准。
(4)发行利率:本次公司拟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利率按照市场
情况确定;第一个定价周期内各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二
个定价周期的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每经历一个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
利率;公司有权于第一个定价周期内最后一个付息日及其后每个付息
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5)发行期限: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定价周期不超过 5 年,可以
为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在每个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不行使
赎回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定价周期,在公司行使赎回权而全额
兑付时到期;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于公司依照发行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
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等重大投资
项目的资本金支出,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日常经营活动或股权投资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事宜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产品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
2、为提高公司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
2/4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
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
定与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
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注册及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注册、发行方
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发
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承销方式等。
(2)根据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
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
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
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9)。
3/4
议案二、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