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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莞控股: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0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控股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人民币(包括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

     三、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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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同意公司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主体:本公司

    (2)注册发行品种:永续中期票据

    (3)注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

票据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

机分期注册、发行,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的金

额为准。

    (4)发行利率:本次公司拟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利率按照市场

情况确定;第一个定价周期内各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二

个定价周期的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每经历一个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

利率;公司有权于第一个定价周期内最后一个付息日及其后每个付息

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5)发行期限: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定价周期不超过 5 年,可以

为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在每个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不行使

赎回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定价周期,在公司行使赎回权而全额

兑付时到期;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于公司依照发行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

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等重大投资

项目的资本金支出,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日常经营活动或股权投资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事宜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产品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

    2、为提高公司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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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

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

定与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

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注册及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注册、发行方

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发

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承销方式等。

    (2)根据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

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

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

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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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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