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8-12-10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股票代码:000830 公告编号:2018-06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 68 号)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2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9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9 亿元(含)。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9 亿元(含)。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为不超过 9,000,000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
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同时禁止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
资者参与发行认购或买入。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
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机构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
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13.49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59.11%,母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5.65%;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31 亿元(2015-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
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未被回售部分
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
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4.00%-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T 日)
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网下发行”之
“(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3、本期债券代码为“112825”,债券简称为“18 鲁西 0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
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
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
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的必须是 500 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6、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不符
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7、发行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830”,股票简称为“鲁西化工”,
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股票可正常交易,未处于停牌状态。
18、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鲁西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9、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报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鲁西化工/发行人
指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控股股东/鲁西集团 指 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本次债券 指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债券 指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鲁西化工集
募集说明书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鲁西化工集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泰证券/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联席主承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主承销商 指 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即中泰证券及中银国际证券
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评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鲁西化工集团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
议》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有人会议规则》
近三年、最近三年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
近一期、最近一期 指 2018 年 1-9 月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和 38 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交易日 指 本次债券或鲁西化工其他有价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 鲁西 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9 亿元(含)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
确定。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未被回售部
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
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8、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
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
司债务。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8 年 12 月 1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8 年 12 月 12 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T+1 日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
(2018 年 12 月 13 日)
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8 年 12 月 14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00%-5.0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T-1 日)16:00 前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并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T-1 日)
14:00~16:00 间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若是业务专用章请
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
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确认函;
(5)附件三:风险揭示书;
(6)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59013900、010-59013901;
联系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9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
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行规模为不超过 9 亿元(含),每个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
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5,000 手(500 万元)的整
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12 月 12 日(T 日)和
2018 年 12 月 13 日(T+1 日)的 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
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
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
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
累计,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簿记管理人有权在等比例配售原则的基础上根
据申购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进行配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
(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机
构投资者全称和“【18 鲁西 01】认购款项”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
证。
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银行账户:1602003019200186105
汇入行大额支付行号:102451000301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机构投资
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联系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闫玉芝
电话:0635-3481211
传真:0635-3481044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五层
联系人:李玲、邬欢、惠涛涛、何川
电话:010-59013951
传真:010-59013945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联系人:陈志利、赵迪
电话:010-66229074
传真:010-66578961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18 12 10
附件一: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
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4、深交所简称“18 鲁西 01”,代码“112825”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非累计投标)
利率区间:4.00%-5.0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后,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T-1 日)14:00-16:00 间将以
下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若是业务专用章请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
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料)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确认函;
(5)附件三:风险揭示书
(6)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咨询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9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
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高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
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
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
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
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
格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
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
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
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
新增的投资需求。
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本期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应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
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
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20%-4.50%,某合格机构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非累计投标)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50 1,000
3.70 3,000
4.00 5,000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9,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7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70%,但高于或等于 3.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50%,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参加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如需)后,在本发行
公告公布的时间内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确认函和风险揭示书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认购无效或产生
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
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家合格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机构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
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机构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咨询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97
附件二:
合格机构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需要对本次债券的投资
者是否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做确认调查,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如下列。
本机构属于: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
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
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单位郑重承诺,确认属于合格机构投资者!
单位名称(请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
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
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
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
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
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
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
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
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
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
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单位名称(请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