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 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 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 准则本文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 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 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按照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 并对对比期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 响。 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合并报表 ①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重分类 会计政策变更后余额 应收票据 8,820,000.00 -8,820,000.00 应收账款 102,133,497.12 -102,133,497.1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0,953,497.12 110,953,497.12 应付票据 742,676,321.22 -742,676,321.22 应付账款 2,230,841,622.83 -2,230,841,622.8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973,517,944.05 2,973,517,944.05 应付利息 125,828,749.58 -125,828,749.58 其他应付款 441,530,314.95 125,828,749.58 567,359,064.53 在建工程 4,031,902,285.39 348,262,008.89 4,380,164,294.28 工程物资 348,262,008.89 - 348,262,008.89 ②利润表 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发生额 重分类 会计政策变更后发生额 管理费用 625,338,855.54 -187,121,430.83 438,217,424.71 研发费用 187,121,430.83 187,121,430.83 (2)母公司报表 ①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重分类 会计政策变更后余额 应收票据 6,620,000.00 -6,620,0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620,000.00 6,620,000.00 应付票据 758,950,396.95 -758,950,396.95 应付账款 1,531,709,845.20 -1,531,709,845.2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290,660,242.15 2,290,660,242.15 应付利息 102,034,866.89 -102,034,866.89 其他应付款 1,039,426,715.15 102,034,866.89 1,141,461,582.04 在建工程 2,783,490,677.00 -59,842,564.31 2,843,333,241.31 工程物资 59,842,564.31 - 59,842,564.31 ②利润表 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发生额 重分类 会计政策变更后发生额 管理费用 219,200,352.20 -8,202,138.39 210,998,213.81 研发费用 8,202,138.39 8,202,138.39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 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