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8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增加刘玉才先生、金同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以上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
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职,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没有任何违法、
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董事
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年度各期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
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
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
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2019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
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规则规定的学习,加深对公司
业务的了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