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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8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增加刘玉才先生、金同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以上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

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职,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没有任何违法、

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董事

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年度各期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

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

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

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2019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

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规则规定的学习,加深对公司

业务的了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