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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1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19 年度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

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次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1 次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

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汤广      1          1          0          0          0          否         0

范红梅    1          1          0          0          0          否         0
郑垲      1          1          0          0          0          否         0
张辉玉    4          1          3          0          0          否         0
王云      3          0          3          0          0          否         0
江涛      3          0          3          0          0          否         0
刘广明    3          0          3          0          0          否         0

   我们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

均出具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

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 年 4 月 6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对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4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们积极监督公司信息

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

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19 年度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2、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每一

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人

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

发展等事项。
    3、我们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的相关报道。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培

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提高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三、其他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 2019 年度我们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0 年度,我们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独立董事:王云   江涛   刘广明   张辉玉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