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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2 月 20 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化聊城”)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约定聊城市
国资委向中化聊城无偿划转其所持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鲁西集团”)6.0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鲁西集团为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接控股股
东。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化聊城、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将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 33.60%的股份,并实现对本
公司的控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
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化集团”)。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鲁西集团。详见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刊登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6)。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聊城市国资委出具的《鲁
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近日收到聊城市国资委出具的《鲁
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以下
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鉴于本次收购已取
得聊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审查,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修订后取消了中国证监
会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
聊城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划转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聊城市国资委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
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第四项修订为:
    “四、本次变动系聊城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鲁西集团 6.01%
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化投资之全资子公司中化聊城,从而导致聊城
市国资委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鲁西化工的权益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聊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
审查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审查,尚需通过境外其他适用
法域要求的反垄断审批程序。”
    二、“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
交易协议的有关情况”补充了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聊城签署《股
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情况及协议内容。
    三、“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
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根据最新进展更新了本次权益变动
已经履行的程序。
    四、“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
行的核准程序”根据最新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更新了
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履行的程序。
    五、 第七节 备查文件”补充了《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以上修订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将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进行了上述修订,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应以本次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内容为
准。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