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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2020-06-29  

						股票代码:000830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020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鲁西化工”或“公司”)对外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1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本期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 3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一、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二、利益冲突防范情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 ................................................................................... 8
    一、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 8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情况 ............................................................................................. 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1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1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12
第六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13
    一、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 13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及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 13
    三、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3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4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4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一、跟踪评级情况 ................................................................................................................. 15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5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7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8
第十一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 19
    一、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 19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 20
第十二章 特殊事项情况 ............................................................................................................... 23




                                                                    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注册资本:146,486.0778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8 年 6 月 11 日

    注册地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化工总部驻地

    联系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071479T

    联系电话:0635-3481933、0635-3481211

    董事会秘书:李雪莉

    邮政编码:252000

    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分
支机构经营);供热、供汽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的生产、
销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期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6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 2016 年授信额度及办理直接融资业务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3
请 2016 年授信额度及办理直接融资业务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72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 9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
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2018 年 5 月 14 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8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 2017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
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
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
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4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
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9 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
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4.58%。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若投
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
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5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6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9 年度,中泰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
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本期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
跟踪机制,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监督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利益冲突防范情况


    针对受托管理人在履职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已与发行人建立了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解决机制。截至目前,受托管理人在履职期间未发生与发行
人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7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
一、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加强党建
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企业实际工作深入融合,转化为内生动力,提高企
业凝聚力。紧跟国家政策变化,规范运作,结合企业实际及时研究调整,保持正确
的发展方向。严抓安全环保管控不放松,加强生产调度平衡,不断优化运营模式,
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全年保持了安全稳定运行。经营团队高效联动,以市场和效益
为导向,发挥园区一体化优势,弹性调节,保持效益最大化。始终坚持“诚信为本”
的经营理念,在采购、销售、物流等经营领域强力推行“系统当家工程”,把繁琐
的工作自动化,把经营工作交给系统当家,做到“公平廉洁第一、效益第二”。全
员立足岗位创新,有效提升了各领域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培育化工工程产
业,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和水平,在建续建项目进展顺利。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
峻的形势下,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保持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入选“2019 中国石油和化工 500 强”,名列(独立生产、
经营类企业)第 48 位。荣获“绿色化工园区”称号,再次荣获“中国化工园区 30
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0.82 亿元,同比下降 15.0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2 亿元,同比下降 44.8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公司党委始终将党建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核心,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上级党
委各项指示精神,正确把握企业发展方向。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
题教育,积极响应 “解放思想大讨论”。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采用了新设备、新技
术、新工具,减轻职工劳动强度,持续改善了职工工作环境,成效明显。

    2、始终严抓安全环保管控,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之以恒推进鲁西安全
标准化实施规范,不断优化和改进了各项制度和流程;狠抓工艺安全和作业安全,
严守安全环保红线,规范变更管理,减少频繁作业,保证公司本质安全。坚持环保


                                    8
管控标准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治理标准,坚持自查互查常态化,努力建设零排放园区。

    3、持续提升运营质量,以“两炉两网”为核心,加强精细化管理,提产降耗、
提质增效,严格生产企业运行周期考核评价。运用智慧化工园区管控平台,统筹优
化园区生产,细化考核项目,奖优罚劣,确保生产稳定,提升运行质量。针对市场
变化,坚持及时沟通、高效联动、精准操作,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强力推进系统当
家工程,提高了各方满意度,持续开展了经营领域人员培训,提高快速配合和响应
能力。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实行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全过程介入、无缝对接、高效
融合,严格考核,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和速度。

    4、坚定不移增强创新能力。公司大力度推进立足岗位创新,全员积极响应,提
升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同时,多个重大创新项目落地实施,多项课题成果得到了及时
转化应用,解决了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运营质量,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 2019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
特别说明,均引自发行人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本年比上年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总资产(元)                       30,210,327,953.03     27,790,615,681.11        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191,509,541.77     10,749,388,957.72        4.11%
 营业收入(元)                     18,081,576,304.00     21,286,470,482.13      -1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91,616,406.13      3,067,752,732.30      -4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37,618,901.32       3,147,813,367.63      -70.2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95,808,905.78      5,266,749,802.64      -41.2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2,037.17         596,818.42       -25.93%
 流动比率                                       21.47%             16.93%          4.54%
 速动比率                                       13.36%               9.23%         4.13%


                                         9
                                                                                    本年比上年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资产负债率                                         62.54%              60.46%           2.08%
 EBITDA 全部债务比                                  30.73%              46.35%         -15.62%
 利息保障倍数                                            3.87                6.78      -42.92%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6.11             10.54        -42.0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61                9.45      -30.05%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7、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 44.8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 70.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同比降低 41.22%,主要系发行人本期盈利水平降低所致。

     报告期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下降 42.9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
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现金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下降 42.03%,主要原因系公
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下降所致;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下
降 30.0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97,750,000.00 元,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汇入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批复》及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发行人拟偿还的公司债务为预计将于 2018 年 12 月 16 日全额赎回的中期票
据“15 鲁西化工 MTN002”,“15 鲁西化工 MTN002”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亿元

                                         当前余额(亿
 债券简称            企业名称                           起息日      下一行权日   期限(年)
                                             元)

15 鲁西化工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10.00    2015.12.16   2018.12.16     3+N
  MTN002                 司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和最终发行规模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时间和最终发行规模与公司预计不符,发行人可能调整募集资金具体偿债明细,
以节省财务费用。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偿还中期票据“15 鲁西化
工 MTN002”。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中国银行东阿支行
营业部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11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末,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末
流动比率(倍数)                                                       21.47%
速动比率(倍数)                                                       13.36%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54%
                         项目                              2019 年度
EBITDA(亿元)                                                          44.2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61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 21.47%,速动比
率为 13.36%。由于化工行业资本密集型的特点,发行人资产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等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报告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较低,但符合化工行业的基本特征。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62.54%,同比
变动不大。2019 年度,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为 6.6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对
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高。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
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银行
授信 174.89 亿元,使用授信 90.97 亿元,剩余授信 83.92 亿元。此外,发行人作为
A 股上市公司,在股权资本市场及交易所公司债市场亦有丰富的融资渠道。若本期
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临时资金
或者通过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予以解决。




                                     12
第六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
一、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及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
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
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运行有效。




                                   13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
                       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9 年付息公告》,并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足额支付了本期债券自 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




                                       14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国际”)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 0642 号),中诚信国际
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AA+调升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18 鲁西 01”的信
用等级由 AA+调升至 AAA。
   本次信用等级调整主要是基于 2019 年以来,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化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
对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的持股比例逐步增加,
最终将实现控制,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后,公司将获得更强的外部支
持,中化集团将通过扩大投资、技术支持、管理提升和产业协同等方式帮助公司建
设一流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此外,跟踪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了突出的产业链与园区
一体化优势,并持续向化工新材料方向转型,较为通畅的融资渠道亦对公司整体信
用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公司面临市场波动风险以及
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债务结构有待调整等因素对其经营和信用
状况的影响。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发行人产业链与园区一体化优势明显,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强的
外部支持,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同时,中诚信国际也注意到公司面临市场波动风险,
且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债务结构有待调整。

    综上,中诚信国际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AA+调升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将“18 鲁西 01”的信用等级由 AA+调升至 AAA。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中诚信
国际认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水平在未来 12~18 个月内将保持稳定。
可能触发评级下调因素:原材料价格超预期上行、产品价格超预期下行、超预期停

                                    15
产、建设项目效益不及预期令净利润出现大幅亏损,财务杠杆大幅攀升,流动性恶
化,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未按预期顺利推进或其他导
致信用水平显著下降的因素。




                                   16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
                       行情况
    经查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报告期内,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
情形。




                                   17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2019年度未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应该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情形,公司未召开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18
         第十一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一、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1、发行人涉及重大仲裁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2016 年 10 月 20 日、2017 年 11 月 11 日、2019
年 3 月 4 日、2019 年 6 月 4 分别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7)、《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关于仲裁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5)、《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公司 2015
年年报、2016 年半年报、2016 年年报、2017 年三季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半
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一季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分别披露了仲裁的进
展和基本情况,庄信万丰戴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陶氏环球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陶氏”)以公司违反《低压羰基合成技术不使用和保密
协议》(以下简称“《保密协议》”)为由,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申请。2019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收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
院”)送达的戴维、陶氏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应诉通知书》[案
号:(2019)鲁 15 协外认 1 号]。2019 年 6 月 1 日收到了市中院的开庭传票[案
号:(2019)鲁 15 协外认 1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收到的法律文书显示,市中院定
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对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一案进行听证。

    申请人认为,发行人违反《保密协议》,使用了商业洽谈中知悉的信息,提出
了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仲裁申请。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机构于 2017 年 11 月作出仲
裁裁决,主要裁决结果为:仲裁庭宣布,公司使用了受保护信息设计、建设、运营
其丁辛醇工厂,因此违反了并正继续违反《保密协议》。公司应当赔偿各项费用合
计人民币约 7.49 亿元。

    2、仲裁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2 日进入听证环节,尚未开庭,发行人暂无法判断对公


                                      19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聘请国内律师进行积极应对,并将依法采取
最有利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具体信息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1、发行人董事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4月9日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2019年4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张金成、焦延滨、蔡英强、王云、江涛、刘广明、张辉玉
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云、江涛、刘广明、张辉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云女士、江涛先生、刘广明先生、
张辉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以进行表
决。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5月6日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金成、
焦延滨、蔡英强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云、江涛、刘广明及张辉玉为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董事会换届前后非独立董事未发生变动,独立董事由汤广、范红梅、郑垲、
张辉玉变更为王云、江涛、刘广明、张辉玉。新任独立董事王云、江涛、刘广明的
基本信息如下:
       王云女士: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近20年
的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等方面的专业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
础知识,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较
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能力。曾任聊城市国资委派驻大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

                                       20
事,聊城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现任聊城市级大型担保机构聊城昌信融资性担保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江涛先生:195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
化工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行营业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行专
项融资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退休。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刘广明先生:1951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多年从事中西文明和
文化演进的研究工作,曾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研究部部长,出版和发表多部专著及论文。现任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北京中企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北京果然世界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变更的具体信息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等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5月6日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2019年4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一致
选举董事张金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董事焦延滨先生担任公司总
经理,聘任王富兴先生、张金林先生、姜吉涛先生、张雷先生、杨本华先生、董书
国先生、王延吉先生、邓绍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闫玉芝女士担任公司主
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聘任李雪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变更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焦延滨、王富兴、姜吉涛、张金林、张雷、
邓绍云、杨本华、董书国、王延吉,本次变更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焦延滨、王
富兴、姜吉涛、张金林、张雷、邓绍云、杨本华、董书国、王延吉、闫玉芝、李雪
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闫玉芝、李雪莉的基本信息如下:
    闫玉芝女士: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统计师。曾任财务处预算科

                                    21
长、项目财务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财
务部副部长,2019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会计
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李雪莉女士: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企业培训师。曾任销售
管理处科员、证券处科员、科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代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具体信息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等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系公司日常经营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正
常变动,不会对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
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
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22
                 第十二章 特殊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其他特殊事项。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