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3 月 20 日,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或“鲁西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于 2021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
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运输
服务和租赁物业等,预计 2021 年发生关联交易 97,757.02 万元,并已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3 月 31 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实施联合重组,中化集团和中国化
工整体划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新公司,2021 年 5 月 6 日,该新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正式成立。因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同受中
国中化控制,中国化工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亦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
交易的议案》,由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于
2021 年与中国化工下属控股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
化工产品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进行调增,本次增加后,预计 2021 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中
国化工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43,006.72 万元,2021
年 4-6 月份已发生交易金额 44,144.27 万元。预计 2021 年公司及各控
股子公司与中国中化下属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为 240,763.74 万元。
预计 2021 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化工下属控股子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 143,006.72 万元,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
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2.5 条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
股股东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关联人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等将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补充确认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中国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化工油气销售
有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定价 2021 年预计
关联人 2021 年 4-6 月份已发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原则 金额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
硫磺等 市价 7,734.23 2,489.23
股子公司等
向关联人
纯苯
采购 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市价 111,679.42 34,997.97
丙烯
原材料
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双酚 A 市价 19,685.70 5,868.70
小计 市价 139,099.35 43,355.90
向关联人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二甲胺、
市价 3,907.37 788.37
销售产 控股子公司等 DMC 等
品、商品 小计 市价 3,907.37 788.37
总计 市价 143,006.72 44,144.2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1,1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宁高宁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化肥、农药经营(化
学危险物品除外)、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产
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
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
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设备租赁(以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85,742,656.91 万元,净
资产 18,074,857.95 万元。营业收入 41,739,470.94 万元,净利润
170,504.0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公司名称: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七贤镇杨庄路 10 号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5,588.5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东铭
经营范围:仓储经营:汽油、柴油、煤油;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
营:第 2、3、4、5、6.1、8 类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3 类、剧
毒化学品除外)(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燃料油、(200#、
100#、60#)、重油、基础油、蜡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
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零售:卷烟、雪茄烟、食品(以上项目限
分支机构经营)、办公用品、日用品、百货、汽车配件、化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1,396.33 万元,净资产 9,208.07
万元。营业收入 443,529.17 万元,净利润 531.1 万元。(以上数据经
审计)
(3)公司名称: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开发区江港路 118 号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庞小琳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有效许可证所列项目在指定地点
经营);环氧树脂(中间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
塑料及改性、彩色显影剂系列、双酚 A、化工产品(危险品、有毒品
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
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85,573.9 万元,净资产
206,548.12 万元。年营业收入 441,695 万元,净利润 52,094.81 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其他关联人均为中国化工控股子公司,且交易金额均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 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八条规定,可
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
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
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
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
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协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
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
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认为:经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和中国化
工实施联合重组,整体划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
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国中化。因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同受
中国中化控制,中国化工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亦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鲁西化工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鲁西化工上述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
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鲁西化工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