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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2、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3、付息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凡在2021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2月10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鲁西 01”或者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3、债券代码:112825
    4、发行总额:9 亿元
    5、发行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6、发行对象: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 4.58%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
每年的 12 月 13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
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
率调整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
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8 鲁西 01”票面利率为 4.58%,每手(面值
1,000 元)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45.8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
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36.64 元,免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45.8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2、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3、付息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4%
    五、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10 日(该日期
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六、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
兑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 2 个交
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
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
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
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
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
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
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化工总部
驻地
       联系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
业园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真:0635-3481044
       联系人:李雪莉
       2、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
心 17 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9013951
       传真:010-59013945
       联系人:邬欢,林佳佳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付息
公告》盖章页)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