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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2022-04-3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之承诺函



    鉴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拟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上市

公司向鲁西集团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提供了资产重组

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

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

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

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

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根据资产重组的进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有关

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三、在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四、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如
有)。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之承诺函》的签

章页)




    全体董事:




         张金成          蔡英强           张辉玉




         王云             江涛            刘广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之承诺函》的签

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王福江          李书海           刘玉才




         金同营           马蕾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之承诺函》的签

章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金林          王富兴           王延吉




         董书国           张雷            杨本华




         姜吉涛          邓绍云           李雪莉




         闫玉芝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