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2019-04-11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我们就公司2019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关
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公司
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我
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
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对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
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关于2018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意见
公司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统计,2018年度向
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
子公司秦川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8年预计向盐城秦川华兴
机床有限公司采购融资租赁资产2,000万元,因承租人产品需求
结构调整、申请政府补贴需要和采购行为推迟,造成此类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偏差较大。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 劲、吴晓光、赵万华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