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2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我们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我们出席了 2018 年度内
所有的董事会,并对列入会议的所有议题均投了同意票。具体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刘 劲 13 1 12 0 0 否
吴晓光 13 3 10 0 0 否
赵万华 13 2 11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
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
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
1
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其中包括:
1、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
我们就子公司秦川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购买 4 亿元人民币理财产
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中,我们
就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会计政策变
更、2017 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购买收益凭证进行现金管理等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
我们就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2017
年度盈利但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意见等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我们
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我们
就公司聘请董事会秘书、子公司秦川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等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我们
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7、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我们
2
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继续进行证券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秦川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
管理等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我们
就公司与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对等融资担保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文件和〔2009〕
34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认真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的作用,主要工作有:(1)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沟通,确定了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制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3)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4)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财务会计报表反映了公司2018
年度末财务状况和2018年度经营成果,同意在未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
审计。(5)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2019年3月29日再次
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初审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6)2019年4月2日,与审
计会计师就审计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电话沟通。(7)在年审会计师审
3
计后,2019年4月9日我们再次审阅了经审计的报表,同意将其提交董
事会审议。(8)独立董事履行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的职责,对审
计过程中的一些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2018年度,公司在巩固已有内控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
大了内控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公司的内部控
制体系更加健全,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
制度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2018年,公司没有重大违反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五、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报专题会议,对列入的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我们还对公司 2018 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核,并参与
制订高管人员 2019 年经营考核指标。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总之,作为独立董事,2018 年我们勤勉尽职,并在工作过程中
保证了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的规范经营,
规范关联交易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来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刘 劲、吴晓光、赵万华
2019 年 4 月 1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