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秦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ST秦机 公告编号:2020-52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 43 号秦川机床西安
运营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严鉴铂先生主持。
1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40,370,69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66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38,901,73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3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1,468,95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63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548,09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8,275,69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2,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0,330,6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34% ; 反 对 40,0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2
0.01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508,0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99% ; 反 对 40,0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14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聂丽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珲、张会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吴珲、
张会娟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