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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国安: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1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控股
        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简称“国安有限”)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
        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结
序   股东                                   冻结        冻结       司法冻结
               大股东及一    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        备注
号   名称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执行人名称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深圳市福田
1    中信国                  8,338,698    2019-4-10   2022-4-9                  0.58%    司法再冻结
                                                                 区人民法院
     安有限        是
                                                                 深圳市福田
2    公司                    87,610,000   2019-4-10   2022-4-9                  6.13%    司法再冻结
                                                                 区人民法院
         合计                95,948,698      --          --          --         6.71%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冻结的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国安有限问询,国安有限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冻结相关的
        通知或法院裁决资料,股份冻结原因尚需进一步确认。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28,488,34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1,419,41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2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 391,077,4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8%。
              二、股份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
        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