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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国安: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1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短信群发服务的议
案》。
    (2)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
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电话中心外包服务的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 IGEO 机房工程服务的议案》。
    (4)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 KK 项目服务的议案》。
   (5)会议审议并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
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
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的议案》。
    (7)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
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 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
务的议案》。
    (8)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浏阳
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 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
务的议案》。
    (9)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
                                       1
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 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
服务的议案》。
   (10)会议审议并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
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 、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1)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2)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中
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议案》。
   (13)会议审议并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
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议案》。
    (14)会议审议并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安哥拉地质调查定位系统的议案》。
   (15)会议审议并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
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商业务的议案》。
   (16)会议审议并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审议议案 1、2、3、4、12、14 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 7、
8、9、11 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 5、6 项时,关联董事罗
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 10、
13、15 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孙璐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 16 项时,关联董事罗
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孙璐、庄宇、廖小同、李向禹回
避了表决。以上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第二、
三项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
发展战略要求,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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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
避表决。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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