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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国安: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2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
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对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我们发
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
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包含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 127,261.46 万元,担保余额为 451,097.42 万元,占公司净资
产的 48.91%(其中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 0 万元,担保余额为 260,000 万元,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 127,261.46 万元,担保余额为 191,097.42
万元)。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
141,097.42 万元。有关担保事项经过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能得
到充分揭示。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
    二、对公司 2018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拟不进行普通股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
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
东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对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
表如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
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重
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
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在以往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
上述议案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关于 2018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我们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度证券投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资金规模可控,符
合公司战略性投资需求,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年度报告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刘京       卢侠巍       王洪亮       程源       曾会明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