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中信国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1-03-09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1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3 月 24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3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3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
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
集,建议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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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应选 4 人)
1.01 选举刘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夏桂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为刘鑫先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万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应选 2 人)
2.01 选举曾会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能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选举的议案(应选 2 人)
3.01 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李晓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董事、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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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4)人
1.01 刘哲先生 √
1.02 夏桂兰女士 √
1.03 刘鑫先生 √
1.04 万众先生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2.01 曾会明先生 √
2.02 张能鲲先生 √
3.00 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3.01 刘欣女士 √
3.02 李晓山先生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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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9:3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国安大厦五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奇岩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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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
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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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3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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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
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有效期自授权
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4)人
1.01 刘哲先生 √
1.02 夏桂兰女士 √
1.03 刘鑫先生 √
1.04 万众先生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2.01 曾会明先生 √
2.02 张能鲲先生 √
3.00 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3.01 刘欣女士 √
3.02 李晓山先生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 于 公司 董事 薪酬 及 独
4.00 √
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5.00 √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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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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