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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国安: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2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
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为便于投资者更好地理解 2020
年财务报告,公司拟对前期会计差错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更正,现将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
字2020036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1]13号),根据该告知书,公司涉嫌违法的情况如下:
     1、公司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
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在青海中
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
收 入506,321,246.92 元 , 累 计 少 计 财 务 费 用 506,582,120.84 元 , 累 计 虚 增 利 润 总 额
1,012,903,367.76元。
     2、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导致2015年公司账面投资
收益多计33,479,790.09元。
     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完成相关事项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程序,如公司收到
关于上述事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根据处罚决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进行更正。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金额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资本公积              1,078,326,977.78   1,011,446,913.23   2,089,773,891.01

 盈余公积                641,940,426.87     -34,419,374.01     607,521,052.86

 未分配利润            3,219,141,903.21   -977,027,539.22    2,242,114,363.99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0年、2019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均无
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
宜》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
说明,除了对公司实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
序外,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详细内容请参阅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