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2020年年度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2021-04-3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
一、关于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为合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公司曾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沐云信息技术
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沐云信息技术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沐云”)以自有资金在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
范围内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和现金类等投资种类,
不得投资于衍生品,授权期限长期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19
年 7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开展新股配售与申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
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通信”)以自有资金在不超过 100 万元人
民币额度范围内开展新股配售与申购业务,授权期限长期有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0 年 8 月 1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安通信以自有短期闲置资金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额度范围内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等无风险或低风险
投资种类,不得投资于权益类品种和衍生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
权管理层对证券投资业务的实施及管理等事项进行具体安排。
(二)证券投资开展情况
证券投资开展情况及当期损益如下: 单位:元
期初账 期末账
证券品种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报告期内损益 资金来源
面价值 面价值
股票 0 35,338,829.39 34,274,859.93 -1,063,969.46 0 自有资金
ETF 0 12,249,493.00 11,896,447.10 -353,045.90 0 自有资金
货币基金 0 19,992,998.50 20,003,541.66 10,543.16 0 自有资金
国债逆回购 0 693,891,938.85 693,952,589.64 60,650.79 0 自有资金
注:上述交易金额是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滚动使用的累计值。
(三)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
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 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
险。公司开展的各项证券投资业务均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我们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资金规模可控,符
合公司战略性投资需求,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关于2020年不进行现金分红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4,587,590.02
元, 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173,078,941.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
他1,110,760,753.88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318,187.46元。
(一)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如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当年年末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比例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
1、因战争、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等非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事项;
2、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事
项的会计期间;
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的判断标准为:公司单项或连续十二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购买设备等交易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二)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亏损,且 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未来用途
2020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