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22-10-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淑芬、张能鲲、王旭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