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4-04-18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4/第 09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原条文(2012 年 9 月 9 日版) 修改为
号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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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 东大会作报告。独立董事也应作述职报
应作出述职报告。 告。
(注:去掉“每名”两字)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可以采取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可以采 分配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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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分配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为: 策为:
(一)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 (一)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
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无重 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无重大投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前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积极的现金方 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分配
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 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 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 金分红,根据经营情况,也可以进行中期
方式分配股利,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利润分配;
3 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四)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 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实际、盈
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事宜,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以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 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中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董事会未作 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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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 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独立意见;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五)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达到 40%;
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生产经营 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情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须经董 达到 20%;
事会详细论证后向股东大会提出,股东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金支出安排,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四)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时,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
(六)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 的同时还需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因
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素,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机、条件和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
真、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生产经营情况
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变
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须经董事会详细
论证后向股东大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时,应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六)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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