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4-06-20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宜
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查提名程序、查阅
相关董事候选人履历、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并与相关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刘中国先生、唐桥先生、陈林女士、张辉先生 4 名董事候选人的
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审阅傅南平先生、谢合明先生、张力上先生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
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
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我们同意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签署):张小南、郭元晞、彭韶兵、周友苏、左卫民
201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