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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7-19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4/ 第 024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7 月 18 日 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7 月 17 日-2014 年 7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7 日 15:00-7 月 18 日 15:00。
    2、召开地点:公司怡心园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中国        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165 人,代表股份数为 2,392,961,0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95,966,720 股)的 63.04%。
    ( 1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计 23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143,125,3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2 人,代表股份 249,835,697 股,占上市

                                           1
公司总股份的 6.58%。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计 17 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 2 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中国先生、唐桥先生、陈林女士、张辉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傅南平先生、谢合明先生、张力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上述 7 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1)选举刘中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68,67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9%;反
对 518,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 23,764,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9%。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306,64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82%;反对 518,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20%;弃权 23,764,891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8.98%。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唐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63,59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77%;
反对 1,814,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8%;弃权
27,551,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35,222,94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88.90%;反对 1,814,791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的 0.69%;弃权 27,551,9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10.41%。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陈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
    同意 2,368,673,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9%;
反对 454,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 23,833,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301,74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82%;反对 454,32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17%;弃权 23,833,66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9.01%。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张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2,368,61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8%;
反对 44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 23,903,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244,74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80%;反对 441,82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17%;弃权 23,903,16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9.03%。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傅南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368,621,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8%;
反对 43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 23,903,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249,74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80%;反对 436,82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17%;弃权 23,903,16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9.03%。
     表决结果:通过。


                                    3
    (6)选举谢合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368,619,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8%;
反对 43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 23,904,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248,54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80%;反对 436,82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17%;弃权 23,904,36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9.03%。
    表决结果:通过。
    (7)选举张力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368,614,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8%;
反对 44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 23,904,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243,54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80%;反对 441,82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 0.17%;弃权 23,904,36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的 9.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余铭书先生、任仕铭先生、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与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敏女士、杨韵霞女士共同组成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1)选举余铭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2,368,976,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98%;
反对 91,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弃权 23,893,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98%。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4
    同意 240,605,174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94%;反对 91,39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的 0.03%;弃权 23,893,16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的 9.03%。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2,368,978,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98%;
反对 73,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3%;弃权 23,908,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99%。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607,474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936%;反对 73,89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028%;弃权 23,908,36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9.036%。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任仕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2,368,97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98%;
反对 78,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3%;弃权 23,908,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99%。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602,474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93%;反对 78,89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的 0.03%;弃权 23,908,36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的 9.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其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履行职责的交通费采用每次定额方
式支付,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5
    同意 2,368,972,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98%;
反对 149,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弃权
23,83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96%。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600,674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93%;反对 149,79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06%;弃权 23,839,26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9.0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同意 2,368,978,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98%;
反对 22,632,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46%;弃权
1,349,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6%。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40,607,474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90.94%;反对 22,632,98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的 8.55%;弃权 1,349,274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的 0.51%。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专项公告。
    议案五:关于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议案的表决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
有公司股份的关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1,366,548,020 股)、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 761,823,343 股)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有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
股东为 152 人,所持股份数为 264,149,151 股。
    同意 220,757,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3.57%;反


                                    6
对 42,031,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91%;弃权
1,360,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2%。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0,757,27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的 83.57%;反对 42,031,09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的 15.91%;弃权 1,360,774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0.5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彭刚、周艳。
    3、结论性意见: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 年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材料;
    2、2014 年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3、2014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2014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9 日




                                     7
                               简        历



    1、刘中国先生,195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营销师、
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宜宾

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1 年 5 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 51,800 股。

    2、唐桥先生,1954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

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

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宜

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5 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

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 20,000 股。

    3、陈林女士,1960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中国酿酒大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四川省宜

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2011 年 5 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 98,191

股。

    4、张辉先生,1960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公司董事,宜宾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宾市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最近五年任宜宾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兼任宜

宾市政府所属的成都五粮液大酒店总经理。2012 年 7 月起任宜宾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 8 月起任宜宾市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

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

粮液股票。

    5、傅南平,男,1962 年 10 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毕业,现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巡视督导。历任国投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发行部副经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副总监,深圳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8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劵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

票。

    6、谢合明,男,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

现任西华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中国自然科学基金评议专家,四川省教育厅教师

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审计厅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四川省统计学会常务理事,成都市统计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

委员会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7、张力上,男,1958 年 8 月出生,民革成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

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会计系主任,会计学教授;西

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兼职教授。现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卫

士通、盛和资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8、余铭书,1962 年 12 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政治学)。
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四川省宜宾五
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任宜宾市政
府副秘书长(2007 年 9 月享受正县级),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宜宾五粮液股份公司董事,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宜宾市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五粮液
股票 10,000 股。
    9、邱萍,1964 年 12 月出生,大专文化,注册会计师。现任宜宾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融资部部长,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先后担任宜宾市
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宜宾市产权交易所所长,宜宾市投资集团公司城市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等职。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五粮液
股票 2,000 股。
    10、任仕铭,1965 年 9 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
理师(SIFM)。现任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宜宾五粮液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曾先后担任宜宾市投资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宜宾市国资公司财务
科科长等职。

                                     9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
液股票。
    11、刘敏,1977 年 10 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通过四川省、国家审计
署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审计事务部副
部长,曾先后担任宜宾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副局长、金融科副科长等职。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
液股票。
    12、杨韵霞,1971 年 4 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宜宾
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506 车间党支部书记。先后在 508 车间、513 车间、审计监
督部、党委组织部工作,曾任 506 车间党支部副书记。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
股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