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四川宜宾五粮液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4-09-23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四川宜宾五粮液旅游文化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14 年9
月16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四川宜宾五粮液旅游
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阅了议案相关资料,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推动五粮液工业生产园区旅游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提升五粮液品牌知名度,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筹建四川宜宾五粮液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
定名)。
独立董事(签名):傅南平、谢合明、张力上
2014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