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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04-17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15 年 4 月
                                目录


一、重要声明........................................................ 3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3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3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3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6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6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6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6




                                  2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公司于2014年收购了淮滨县五滨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滨公
                                   3
司”)、河南五谷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谷春公司”),并将其纳入
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1 期,总第1 期)的相
关豁免规定,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4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
未将五滨公司和五谷春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下述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占比均不包括2014年度收购的五滨公司和五
谷春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12%,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57%。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内部环境、内部监督、发
展战略、信息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存货管理、资
产管理、工程项目、人力资源、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对外投资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年度公司按照国家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评价指引规定制定了《内部控制评
价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本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由
审计事务部牵头,组织开展了此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制度查看、现场访谈、
抽样检查和穿行测试等方法,对照内控手册复核工作底稿及跟踪岗位日常工作,
对照缺陷认定标准对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是以缺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来确定。
通过比较缺陷所影响的财务数据的金额与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判定该缺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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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一般缺陷、重要缺陷还是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内部控制缺陷判定的定量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3%       额的 3%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错报≤净利润的     净利润的 5%﹤错报≤净利   错报﹥净利润的
对净利润的影响         5%                 润的 10%                  10%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对总资产的影响         的 1%              产总额的 3%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②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③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
     ②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③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有效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根据内部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净利润比例,确定缺陷等级定量标
准,具体如下:
        缺陷认定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损失占净利润比例           损失≥5%         3%≤损失<5%           损失<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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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③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部控制
制度指引,但未有效运行。
    ⑤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
会和管理层重视。
    ②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批评,对公司声誉有中度负面影响。
    ③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刘中国(签名)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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