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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关于在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2015年4月)2015-04-17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
                      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经公司 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并有利于具体操作,特制订
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本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领导工作
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工作组成员包括财务管
理部、审计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财务管理部负责开展
日常具体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
报、谎报。
    第三条   领导工作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按
照本预案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工作组统一领
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
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
司经营情况,并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公司”)
及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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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
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信息收集、报告制度,财务管理部负责下述事项:
    (一)按月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
财务报告资料;
    (二)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
    (三)定期取得涉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的相关报告或资料;
    (四)在收集上述资料或信息的基础上,必要时,财务管理部应及时将相关
资料或信息向领导工作组或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
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按照本预案第八条之规定进
行处理。
    (一)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条的规定要求;
    (二)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32条或
第33条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
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
风险等事项;
    (五)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六)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七)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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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的10%;
    (八)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九)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50%或
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
    (十)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
    (十一)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财务公司出现上述第七条情形后,公司相关部门在收到财务公司书
面风险通知后,应立即向领导工作组报告;领导工作组应及时了解信息并对风险
程度进行研究,认为风险存在扩大且不可控时,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董事会
研究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第九条     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工作组应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与财务公司
召开联席会议,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核实,必要时可
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掌握动态,寻求化解风险的办法。
    第十条     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可制订风险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相关部
门、单位的职责,组织实施控制、化解风险的各项措施。
    本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预防
处置领导工作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
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必要时可要求财务公司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
织回收资金;卖出持有的有价证券;对拆放一般商业银行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
一律收回;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公司将根据财务公司《章程》的规
定,要求五粮液集团公司增加相应资本金。
    第十三条     当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30%
时,本公司可与财务公司共同向五粮液集团公司报告,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同
时由五粮液集团公司对本公司存款安全提供承诺保证。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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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工作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
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
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五条   领导工作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
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
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预案的修订、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预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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