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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2015-10-31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
称:“《意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
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现就本
次再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收益
的风险提示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存在即期回报率被摊薄的风险
   最近三年(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五粮液”或“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2.617 元/股、2.100
元/股及 1.537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6.82%、23.71%及 15.42%。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数将由 37.96 亿股增加至不超过 38.96 亿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扩大
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短期内难以全部显现,公司的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
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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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
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
如下: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
方监管协议;
   3、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
   4、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5、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
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
结果;
   6、配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三、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和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来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和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
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募投项目有助于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
水平,综合提升公司的营销能力和生产运营体系,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同时,公司将进
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此外,公司积极
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
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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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
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15-2017 年)》中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业实现健康发展和
经营业绩持续提振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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