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5-12-26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5/第 039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关于尹孝功、尹孝根、尹孝松、尹岚渊、尹孝原、尹钢(以下简称“原告”)
诉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
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诉
请停止使用并返还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鼓楼街 16 口明代酿酒窖池及支付酒窖使用
费的起诉。
关于该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2015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2015/第 007 号)、《关于涉及诉讼
民事裁定结果公告》(2015/第 037 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原告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的
《民事上诉状》。目前,公司未曾收到司法机关关于应诉的司法文书。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有关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