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 三、同意《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监事(签名):余铭书、任仕铭(邱萍代)、邱萍、杨韵霞、吴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