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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9-29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至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相关事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细则》”)和《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形式、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我们同意公司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独立董事(签名):




    傅南平                                周友苏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