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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03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属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一部分,现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的再次修订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
    二、本次会议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涉
及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傅南平                               周友苏




    干胜道


                                                       2016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