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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12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
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报告期内的董事会、高管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同时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内部
机制的建设,发挥公司股东利益的平衡器和公司发展的稳定器作用,较
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司经
济秩序、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
积极贡献,2016 年度荣获“上市协会监事会工作卓有成效 30 强”称号并
被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监事会工作年度考核一等
奖”单位。现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1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如下:
    1.《2015 年外派监事工作总结》
    2.《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二)2016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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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5 年度报告》(含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2015 年度报告摘要)
       2.《2015 年度分配方案》
       3.《关于 2016 年五粮液企业形象宣传预算的议案》
       4.《关于 2016 年度主业成本费用预算的议案》
       5.《关于拟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
充协议> 的议案》
       6.《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8.《关于 201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关于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的议案》
       12.《关于暂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三)2016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2016 年第一
季度报告》。
       (四)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1.《2016 年半年度报告》(含摘要)
       2.《2016 年半年度分配方案》
       3.《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五)2016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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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董事会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暨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六)2016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
真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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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建立的《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提出修改意见。监事会认为: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未发
现有会计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等情况;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在报
告期开展了关联交易专项调研工作。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
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交易
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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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
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
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报
告没有异议。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形,切实维
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17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
    (一)持续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拟定符合当前形势的具体监督
实施办法,丰富和充实监督管理制度。
    (二)不断促进建立健全沟通机制,确保监事会获取必要信息的方
式规范化、系统化。
    (三)加强与公司监督机构的协调融合,实现党内监督、行政监督
和出资人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优势互补。
    (四)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专项检查,重
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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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监督闭环。
    (六)继续总结经验,完善对子公司监事会的指导管理工作,提升
内设监事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推进内设、外派监事整体协同履职。
    (七)按《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八)加强自我管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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