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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8/ 第 030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11 月12 日-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11
月 13 日 15:00。
     2、召开地点:公司怡心园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中国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149 人,代表股份数为
2,373,807,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1,608,005
                                    1
  股)的 61.155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28,483,8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83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245,324,0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202%。
       7、公司在企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高管人员共计 7 人
  出席会议,见证律师 2 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其中:中小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
       股 数(股)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所 持 股 份 数 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同意   2,248,828,726           94.7351%    120,457,363        49.0788%

反对    114,537,829             4.8250%    114,537,829        46.6670%

弃权      10,441,361            0.4399%     10,441,361         4.2542%

       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表》等公告。修订后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详见专项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其中:中小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
        股 数(股)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所 持 股 份 数 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同意    2,328,767,678            98.1026%      200,396,315          81.6489%

反对       34,598,877              1.4575%      34,598,877          14.0969%

弃权       10,441,361              0.4399%      10,441,361           4.2542%

        增补邹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免去余铭书监事职务的议案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其中:中小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
        股 数(股)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所 持 股 份 数 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同意    2,363,285,555            99.5567%      234,914,192          95.7128%

反对           66,600              0.0028%           66,600          0.0271%

弃权       10,455,761              0.4405%      10,455,761           4.260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其中:中小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东所持股份 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份总数的比例       数(股)     比例

同意   2,363,351,355             99.5595% 234,979,992               95.7396%

反对          14,300              0.0006%         14,300             0.0058%

弃权      10,442,261              0.4399%    10,442,261              4.254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第五届董
                                     3
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等。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唐琪、钟晴。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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