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免去张辉董事职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免去张 辉董事职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提议免去张辉董事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二、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傅南平 周友苏 干胜道 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