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8
2018 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
权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在维护公司经济秩序、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
工作绩效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21 项
议案。在审议过程中,着眼预期管理和风险应对,具体召开
情况如下:
次 会议 召开 审议
时间 审议议案
数 届次 方式 情况
1、2017 年度报告
2、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17 年社会责任报告
6、2018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
现场 7、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2018.04.25 第十七 通过
会议 8、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次会议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9、关于公司厂区风貌整治、技术改造、包装及
智能仓储等建设项目的议案
10、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11、2018 年度预算方案
12、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 传阅
2 2018.08.02 第十八 与通 打造国有企业监事会标杆示范工作的方案 通过
次会议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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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度半年度报告(含摘要)
2、2018 年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第五届 3、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现场
3 2018.08.24 第十九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通过
会议
次会议 4、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5、关于 503 车间外观风貌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 传阅
4 2018.10.11 第二十 与通 免去余铭书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通过
次会议 讯
第五届
传阅
第二十
5 2018.10.15 与通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通过
一次会
讯
议
第五届
传阅
第二十
6 2018.10.25 与通 审阅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二次会
讯
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
监督,经认真审议,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
制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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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针对信息披露监督工作,监事会
在监督范围内未发现损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
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
等进行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反《会计法》《企业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未发现有重大遗漏和虚
假记载等情况。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
行检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
使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提出的关联交易三原则:必须发生的关联交
易,坚持市场化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增速要低于公司销售
收入的增速原则;控制关联交易额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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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开展了专项调研工作。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额的增速
低于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速。公司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
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
合交易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参与到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和风险防控
调研工作中,重点围绕重大决策和运营过程关键环节提出意
见和建议,为公司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监事会认为: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
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
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
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没有异议。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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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
改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股东、深交所对公司的要求,
继续探索、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和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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