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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五粮液
保荐代表人姓名:滕强                     联系电话:0755-2397635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启群                   联系电话:021-386767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并每月查询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需要关注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已规范记录、整理并保管保荐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3 月 1 日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监高行为规范、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幕信息管理等
                                                  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对上市公司常见违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法违规情形进行了讲解及案例分析;并
                                                  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再融资
                                                  及科创板相关政策进行分享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任。
2.参与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具承诺:与员
工持股计划其他认购人之间不存在收益分
级等结构化安排;保证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
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缴齐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是          不适用
的认购款;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对
外募集资金、通过结构化融资、直接或间接
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
购等情形;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参与认购五粮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管
计划的委托人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已出
具以下承诺:1、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不存
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2、自本次发行 是              不适用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转让资管计划
或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3、与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非公开发行穿透后相关发行对象承诺:资
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结构化融资或者
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
于本次认购的情形;除资金来源为募集资      是          不适用
金、委托人委托资金的情形外,本次发行穿
透后相关发行对象均已承诺:不存在对外募
集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5.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
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不会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
                                          是          不适用
他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直接
或间接对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资管
产品及其委托人、合伙企业及其各级合伙人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6.公司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 年 10 月 30 日)
                                          是          不适用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日期间不存在减持
公司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次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没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本人及一致行动
人在前述期间内减持公司的股票而取得收
益,该等收益均归公司所有。
7.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是            不适用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
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是             不适用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滕强                 刘启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