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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28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9/ 第 028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27 日 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9 月26 日-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 15:00-9 月 27 日 15:00。
    2、召开地点:公司怡心园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陈林 董事、总经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 、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共 计 419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520,523,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1,608,005 股)的

64.9350%。
                                      1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128,717,43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84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6 人,代表股份 391,805,86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939%。
       7、公司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高管人员共计 15 人出席会议,
 见证律师 2 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 占出席会议中
         股 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东所持股份数 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同意     2,520,160,477          99.9856%     391,591,844     99.9074%

反对            48,800           0.0019%          48,800      0.0125%

弃权           314,020           0.0125%         314,020      0.08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 占出席会议中
         股 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东所持股份 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数(股)     份的比例

同意     2,520,160,477           99.9856% 391,591,844        99.9074%

反对            48,800            0.0019%         48,800      0.0125%


                                  2
弃权           314,020             0.0125%        314,020      0.08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 占出席会议中
         股 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东所持股份数 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同意     2,520,160,477           99.9856%     391,591,844     99.9074%

反对            48,800            0.0019%          48,800      0.0125%

弃权           314,020            0.0125%         314,020      0.08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 占出席会议中
         股 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东所持股份数 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同意    2,520,160,277           99.9856%      391,591,644     99.9074%

反对           48,800            0.0019%           48,800      0.0125%

弃权          314,220            0.0125%          314,220      0.08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
       议案五: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调整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
                                      其中:中小股东
        股 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小股东所持股
                                      所持股份数(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份的比例

同意   2,494,519,840         98.9683%       365,951,207       93.3657%

反对      25,689,237            1.0192%      25,689,237        6.5541%

弃权         314,220            0.0125%         314,220        0.0802%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曾从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浒、唐琪。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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