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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0-07-13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0/第 023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或“划出
方”)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或“划入方”)
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签署了《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
称“划转协议”),划出方拟将所持有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0.77%股份(即 30,000,000 股)无偿划转给划入方(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2、双方曾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签署《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
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协议》(以下简称“原划转协议”),约定将划出方所持有的五粮液股份 0.37%股
份(即 14,500,000 股)无偿划转给划入方(以下简称“原划转事项”)。根据宜
宾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双方将上述拟划转的 0.37%股份(即 14,500,000
股)调整为 0.77%股份(即 30,000,000 股),并重新签署了划转协议。自划转协
议签署之日起,双方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签署的原划转协议解除,原划转协议项
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履行。原划转事项的相关情况详见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
第 017 号)。
    3、本次划转系为了更好地优化宜宾市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促进国有企业进
一步发展,调整、理顺国有资本运营体系,旨在进一步促进五粮液集团做强“酒
业”核心主业的同时不断优化多元布局,促进其向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的转型发展,
助力五粮液集团发展成为国际一流名酒企业和国际化世界级企业集团,力争早日


                                      1
进入世界 500 强。
    4、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划转尚需
取得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委”)批准。
       一、本次划转概述
    本次划转前,宜宾市国资公司持有公司 1,366,548,02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35.21%),五粮液集团持有公司 761,823,34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63%);宜宾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本次划转后,宜宾市国资公司将持有公司 1,336,548,020 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34.43%),五粮液集团将持有公司 791,823,34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40%)。宜宾市国资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二、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宜宾市国资公司
    名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 4
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 1-3 层独幢商业 6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139,000 万元,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划入方——五粮液集团
    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宜宾市岷江西路 150 号,注
册资本: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划转数额及基准日
    划出方同意将所持公司 0.77%股份(即 30,000,000 股)按划转协议约定无
偿划转给划入方,划入方同意按划转协议的约定接收目标股份。本次划转的基准
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划转不涉及对公司职工的分流、解聘或安置,不会因本次划转而使得公
司解除、终止、变更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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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划转系划出方在其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不影响公司的公司法
人主体资格,不会因本次划转使得公司的相关债权、债务发生变更或转移;本次
划转后,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其现有全部债权、债务,自行承担其或有负债。
    3、其他
    自划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就划出方拟将所持有的五粮液股份 0.37%股份
(即 14,500,000 股)无偿划转给划入方事宜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签署的《宜宾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
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解除,该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履行,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的生效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经宜宾市国资委
批准本次划转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划转尚需取得宜宾市国资委批准。本次划转相关进展等后续工作,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
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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