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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关于对关注函相关事项回复的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1/第 002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注函相关事项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收到《关于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
函〔2021〕第 1 号),公司高度重视,现将相关事项回复并公告如下:
    事项一:请结合你公司历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五粮液集团营业
收入、净利润的比重情况以及五粮液集团对你公司投资收益的会计处
理方法等,说明五粮液集团的经营业绩与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关联程
度,在此基础上说明上述会议所透露信息是否属于对你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回复: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是
多元化发展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产业布局上涵盖酒业及大机械、大
包装、大物流、大金融、大健康五大板块,涉及 10 大产业门类。近
几年,五粮液集团收入、利润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2019 年营业收
入 1080.26 亿元。
    2015 年 -2019 年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占 五 粮 液 集 团 的 比 重 为
33.2%-46.4%,净利润占五粮液集团的比重为 87.1%-95.6%。公司在
2019 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2020 年公司经营目标:营业总收入实现
两位数增长”;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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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53%。五粮液集团涵盖行业门类
较多,所属行业周期不同,各行业子公司业绩变动大,通过五粮液集
团营业收入超 1100 亿元,难以准确推断公司经营业绩数据。
    2020 年 12 月 18 日,五粮液股价下跌 0.34%、中证白酒指数上涨
0.26%;五粮液股票成交量 1508 万股低于 1218 大会前月成交量均值
1536 万股;其后的 11 个交易日(截至 1 月 4 日)五粮液股价日涨跌
幅均未超过 4%,涨跌幅绝对值的均值 1.49%低于中证白酒指数涨跌幅
绝对值的均值 1.8%。“五粮液第二十四届 1218 共商共建共享大会”
所涉及信息在上述期间内未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事项二:请结合你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内幕信息
管理相关要求等,说明你公司向五粮液集团提供相关财务数据须履行
的程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回复: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公司
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包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在内的 30 个内控制度,对内幕信息的范
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登记备案,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处
罚均进行了规定,并按一惯性原则及相关要求向五粮液集团提供相
关财务数据,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上进行登记。
    事项三:请核查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的情形,并进一步说明你公司为保证内幕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有效措
施。
    回复:
    2021 年 1 月 5 日-6 日,公司要求 7 名董事、5 名监事、6 名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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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财务管理部、董事
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自查,上述人员分
别签署《自查声明》。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
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12 月 18 日期间,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证券交易五粮液股票的情形。
    新《证券法》刚实施后不久,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专门邀请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证券法研究会专家就新《证券法》向公司
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作专
题培训,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为进一步保障内幕信息安全,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按
照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从制度层面保障内幕信息安全。二是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持续加强学习《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从意识层面保障内幕
信息安全。三是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证券
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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