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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权
益出发,各位监事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
会会议,审阅财务报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地发挥监督职
能,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0 年度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监事会遵循上市公司规定,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加强
法人治理监督。持续对监事会业务工作、业务流程、权责清
单、监事“选育用管”制度等修订完善,按照《证券法》的
要求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形成了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监督制度体系。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21 项
议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2019 年度报告》(含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报告摘要)
            第五届二十
2020.4.24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八次会议
                         3、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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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6、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 2020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的议案
                          10、关于拟对《副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暨薪酬管理办法》进行
                          修订的议案
                          11、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1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13、2020 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14、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二十
 2020.6.4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增补监事的议案
             九次会议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含摘要)
             第五届三十   2、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8.25
             次会议       3、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4、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三十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8
             一次会议     2、关于“五粮液营销数字化转型第二期项目”预算审议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监
督。经监事会研究决定,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
规范运作;监事会在监督范围内,针对信息披露监督工作,
未发现有损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行为,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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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财务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的规定,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分析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
行检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
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度通过七项审计程序后,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能够支持贵公
司管理层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认定”。公司
监事会审议了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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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对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根据《内部控制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跟
踪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
作并监督评价过程,审议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开展。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
整改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坚持“监督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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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为旨”的工作原则,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
的作用。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和信息披露的监督,提
高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发挥监督力量,全力维护全体股东、
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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