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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 2021/第 011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四川华信”)

    (2)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54 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

册会计师数量 2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7

人。

    (7)四川华信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7,425.3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7,425.3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08.09 万元。

    (8)2019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3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金

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上市公司收费 3,831.46 万元;

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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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

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198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1988 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和邦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

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1 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18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3 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13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无。具备丰富的工作

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1999 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20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

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

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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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四川华信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财务审计费用预算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算 60 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审计收费较上期无异常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提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四川华信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能够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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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服

务;同意继续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

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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