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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

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职,尽职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7 次,其中:董事会现场会议

2 次、以传阅及通讯方式审议议案 15 次。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们原则上都亲自

出席公司董事会,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则采用通讯方式对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本年度未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理行使表决。
          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周友苏       17         2            15           0           0            否

干胜道       17         2            15           0           0            否

谢志华       9          1            8            0           0            否


吴 越        9          1            8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周友苏、干胜道、谢志华、吴越出席 1 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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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表决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 36 项议案认

    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

    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我们对相关事项经认真研究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序号      发表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
                        见
1      2021年4月25日                                                    同意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五)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
                        金融服务业务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对《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2      2021年6月2日      关于对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董事会选举副董事长、任免高级管
 3     2021年7月20日                                                    同意
                        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4     2021年8月25日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二)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增补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5     2021年12月27日                                                   同意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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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切实保护了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一)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严格

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审监部进行了

多次沟通,促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

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进行有效监督,

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三)认真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全面预算、薪酬与考核五个

专门委员会,本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专业委员职责,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2021 年度,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会

前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有关介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调整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或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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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规定,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积极为上市公司提

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四、任期内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

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

议,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为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发展发挥积

极作用。

    特此述职



    周友苏                           干胜道


    谢志华                           吴   越



                                               2 02 2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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