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说明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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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2022)第 0268 号
目录:
1、防伪标识
2、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说明
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汇总表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2022)第 0268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
务报表”),并于2022年4月27日签发了川华信审(2022)第003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深证上〔2022〕19号)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贵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1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2021年度报
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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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下表列示
了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
1、存款业务
每日最高存款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存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限额(亿元)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财务公司 联营企业 479.00 0.42%~3.045% 28,600,538,878.29 22,311,791,263.67 16,276,490,004.20 34,635,840,137.76
2、贷款业务:无。
3、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总额(亿元) 实际发生额
财务公司 联营企业 授信 100.00 2,940,360,111.00
⑴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2021年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和授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⑵ 本报告期“实际发生额”中包含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2,925,360,111.00元向财务公司贴现(贴现年利率为2.1%,支付贴现息36,573,617.97
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存在2,567,296,411.00元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以及在财务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5,000,000.00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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