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关于对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5-21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审阅公司本次高
级管理人员调整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赵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职务。
独立董事(签名):
周友苏 干胜道
谢志华 吴 越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