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宜宾五粮液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五粮液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 2017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0 号)核准,五粮液非公 开发行股票 85,641,28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853,277,407.40 元,已由主办券商国泰君安扣除承销费用 39,289,481.04 元后, 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汇入五粮液的募集资金专户,共计 1,813,987,926.36 元。另 扣减其他发行费用 1,250,0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812,737,926.36 元。2018 年 4 月 12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8〕23 号)。 (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35,008,381.16 元 (含利息收入 122,270,454.80 元),利息收入全部使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 额 0.00 元。其中:2022 年使用金额 453,607,153.80 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481,401,227.3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于 2008 年 2 月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1 年、2015 年 及 2016 年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和管理,在宜宾市商业银行五粮液支行(以下简称“宜宾商行”)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公司、宜宾商行及国泰君安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共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 液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宜宾商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厂公司”)、 宜宾商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办法》规定的签订监管协议至少 应当包括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监管协议的规 定,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元): 开户 募集资金开户单位 账号 活期存款 银行 宜宾 26301201000000670 0.00 商业 公司 银行 小计 0.00 五粮 26301201000003079 0.00 液支 酒厂公司 行 小计 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45,360.72 万元,其中:“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 2 储配送一体化项目”28,795.55 万元,“勾储酒库技改工程项目”16,565.17 万元(具 体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0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剩余募集 资金净额(含利息)1,694,055,139.91 元从原投入“信息化建设、营销中心建设及 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变更为“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及“勾 储酒库技改工程”项目,分别拟投入募集资金 94,422.74 万元和 74,982.77 万元。 2022 年,“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勾储酒库技改工程项目”合计 投入 45,360.72 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五粮液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 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各级相关管理人员进 行沟通交流以便了解实际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五粮液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五粮液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3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185,327.74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360.72 (实际募集资金 181,273.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193,500.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9,405.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含利息收入 12,227.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1.41%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投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进度(3)=(2)/(1) 生重大变 (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信息化建设 是 71,530.00 5,644.64 5,644.6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营销中心建设 是 50,793.00 3,944.06 3,944.06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 是 63,074.00 8,434.04 8,434.0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 预计 2023 否 94,422.74 28,795.55 98,132.23 103.9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 年 12 月 预计 2023 5.勾储酒库技改工程 否 74,982.77 16,565.17 77,345.87 103.1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12 月 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5,397.00 187,428.25 45,360.72 193,500.84 103.24% 超募资金投向 1.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85,397.00 187,428.25 45,360.72 193,500.84 103.2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5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 本年度 是否达 对应的原承诺 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投入金额 (3)=(2)/(1) 状态日期 否发生重大 总额(1) 额 效益 效益 (2) 变化 1.成品酒包装及 信息化建设项 智能仓储配送 94,422.74 28,795.55 98,132.23 103.93% 预计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营销中心 一体化 建设项目、服 2.勾储酒库技改 务型电子商务 平台项目 74,982.77 16,565.17 77,345.87 103.15% 预计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工程 合计 169,405.51 45,360.72 175,478.10 103.58%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5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 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及《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