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2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年审
工作和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
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年审工作和2017年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收购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所持南京白鹭高速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4.46%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议案有关的资料,我们
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
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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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白鹭高速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4.46%股权的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惠芳 李洪峰
张圣亮 周泽将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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